第三十四章 不速之客(三)_天依大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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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四章 不速之客(三)

  天依大唐!

  孟喾突然不再打她屁股,而是轻轻的揉着,道:“臭丫头,你服不服?”

  他摸着黑衣女子的屁股,露出奇怪的笑容,很是猥琐。

  黑衣女子眼中带着雾气,娇喘着骂道:“登徒子,你快放开我!不然我杀了你!”

  杀了我?我去,你现在可在我手上!

  “臭丫头!”

  孟喾直接捏着她的屁股,各种搓揉,道:“你叫什么名字,还有你怎么认识老爷子的,赶快告诉我,不然……嘿嘿……”

  他的手开始游走,直接落在黑衣女子的束腰带上,拉了拉。

  “登徒子,你敢!”

  黑衣女子怒骂,但是那种舒服的感觉也她身体颤抖,说话都有些吃力了。

  嗯……登徒子……混蛋…

  孟喾感觉到了她的变化,心道:这个臭丫头是多敏感啊?这才摸她两下,她就有这种反应,真是匪夷所思……

  “你说不说?”

  “………”

  “说不说?”

  孟喾的手直接拉开了她的束腰带,很是严肃的说道:“你不说,我就把手伸进去了!”

  孟喾故意摸了摸她的腰,那白嫩润滑的皮肤倒是让他有些惊愕,不由自主的多抚摸了几下。

  黑衣女子一哆嗦,暗骂:这个混蛋,不要脸,还真敢……

  她顿了顿,道:“我说我说,你先放我下来!”

  呵呵!

  孟喾又不傻,怎么可能放她下来,于是拿起女子的束腰将她的手捆住,道:“赶紧说,别想耍花招,不然我非把你扒光了吊树上!”

  黑衣女子恶狠狠的盯着孟喾,双腿蜷缩,挡住自己的私处,也防止裤子突然被孟喾脱掉。

  毕竟眼前这个男子对她的屁股做了龌蹉的事情。

  她顿了顿道:“本姑娘是侠宗的大小姐,姓越名长青,要不是今天被你偷袭,十个你也不是我的对手!”

  “至于你说的老爷子是侠宗统帅!不知道为何老爷子会看上你这个臭小子,还把自己毕生的内力传给你,就连青玄剑谱也送你,真是可恨!”

  ………

  从她的口中,孟喾大抵知道了大唐这个时代的武林情况。

  侠宗,自秦朝诸子百家之后,有志之士便将那些侠客聚集起来,成立了侠宗。

  所谓的侠无非就是一个强大的人去保护弱小的人,所以侠宗的宗旨就是锄强扶弱,惩恶扬善,抵御外族的入侵。

  而现在的侠宗已经越来越不如以前了,其中一部分原因就是李二陛下的《禁武令》,导致很多流派都已经失传了,就连强大的侠宗也开始衰落,人数骤减。

  这也是为何老爷子不喜欢朝廷,不希望孟喾入仕的原因。

  而另外一个原因就是,整个大唐的武林除了侠宗以外,还有魔宗,这是一个无恶不作的宗门,蛊惑百姓,修炼邪功,每一年都要向他们的魔主进献一对童男童女,以他们的处子血祭祀。

  手段极其残忍。

  魔宗和侠宗争斗不断,一直从汉朝开始,到了现在的唐朝,恩怨不休,厮杀不断。

  而老爷子是这一代的侠宗统帅,叫做聂弘。他已经厌倦了和魔宗的争斗,所以主张只有魔宗不做坏事,侠宗就不得对他们出手,这当然引起了不少人的反对,也导致侠宗一分为二,变成了侠宗和刺宗。

  刺宗主张将所有魔宗成员全部斩杀,而侠宗却是决定和平解决侠宗和魔宗恩怨。

  上一次老爷子来到长安被魔宗设下陷井围攻,受了重伤,无奈之下逃到长安郊区,躲到了孟喾的草庐,被孟喾的善良感动,在离开之际将毕生功力传给了他,还把绝世剑谱《青玄》一并留给他,这相当承认了他就侠宗未来的统帅。

  这让越长青就不服气了,为何老爷子会把位置传给一个外人?所以想来试试他的深浅,最后却被孟喾算计了。

  ………

  “原来如此!”

  孟喾一笑,走过去捏了捏越长青的脸蛋,那叫一个舒服的肉感,然后缓缓给她松绑。

  “混蛋!”

  一只脚直接印在孟喾脸上,让他摔倒在地,还滚了好远。

  卧槽!这个臭丫头!

  孟喾艰难的站起身,擦了擦嘴角的血迹,吐出嘴里的血丝,看着越长青正在整理自己的衣物,立马一笑,脚底抹油,快溜。

  随后他快马加鞭的跑了。

  “臭小子,你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!”

  越长青脸蛋微红,摸了摸自己火辣辣的小翘臀,骂道:“好痛……都怪那个王八蛋,生孩子没XX的王八蛋!”

  随后她也消失在竹林里了。

  孟喾回到家,立马将门窗关得严严实实的,生怕越长青找上门来揍他,他可是打不过那个臭丫头的,所以有些担心。

  等了半个时辰,外面也没有任何动静,孟喾长舒一口气,心道:那个臭丫头出手真重,疼死我了,不过……她的屁股摸着还挺舒服的……

  呃……

  孟喾突然一愣,有些尴尬的坐到木桌旁,继续整理自己的思路,然后快速流畅的写着利益的“策划书”。

  今天晚上,他有些放得太开了,竟然作出那等下作之事,现在突然想来,有一种莫名其妙的羞愧感。

  可是脸上的阵阵疼痛传来,让他吸了一口凉气。

  草!去特么的羞愧感,下一次再被我抓住,我定要好好打她屁股!

  他突然又将“打屁股”这三个字写在了那宣纸上,然后一愣,缓缓擦去,有留下一个巨大的墨斑。

  夜半三更,孟喾的房间才熄灭烛火。

  报纸可是他第一次为大唐作出的贡献,自然要做到完美,不管是为了自己还是百姓,他都要将报纸这东西弄出来。

  即便是落后的大唐,即便只能用烛光,他也想将这种快速传递信息的报纸做出来。

  他的记忆中,在《唐史》的记载中,有过无数次因为赈灾不及时导致无数家庭支离破碎的情况,百姓流离失所,死伤无数。

  因为消息的延缓,传入长安怕早已过了半月,再出对策,那么还赈什么灾,还救什么人?还有就是那些贪官污吏得不到惩治,导致后来频繁的农民起义。

  报纸虽然现在只能在长安实行,但是过了三四十载,一定可以覆盖整个大唐,到时候也不会有大诗人杜甫那一句了。

  “朱门酒肉臭,路有冻死骨!”

  来到大唐,孟喾并不觉得自己就该为自己活着,钱再多有什么用?女人再多又有何用?看见那些百姓流离失所,长安还有乞丐饿死,他的心就不好受。

  这不是道德婊,而是他知道生为下层人士的苦难。

  因为他是一个农家子弟!

  月光如辉,印照在孟喾的门前。

  (未完待续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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