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十四章 十年情书(番外)_快穿之渣女翻车纪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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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十四章 十年情书(番外)

  上过车的两人感情突飞猛进。

  容棠本身就是羞涩内敛的性子,什么事情都由着林漪来。

  林漪俨然成了家里的女霸王,她说一是一,说东不能往西,性子直接被他惯得无法无天。

  也没过多久两人就准备结婚了。容棠家里对林漪的态度不算好也不算坏,谈不上有多喜欢,但是容家也不需要靠联姻来巩固地位。

  反正儿孙自有儿孙福,毕竟曾几何时林漪还救过容棠的命,所以容家反对的声音也不是如何大。

  婚礼统共办了两场,容家那头一场,林漪家这边一场。

  想当然耳,秦祯也在受邀的行列里,出席了江南这边的婚宴。

  青梅竹马嫁给了半道上杀出来的小伙伴,真要说不心酸,那是肯定不可能的,可是容棠和林漪互相为难了十年,他自然也明白自己是肯定没机会的。

  落寞地喝干了杯中红酒,秦祯放下杯子,想在草坪上随意走走。

  彼时,应付了一波宾客的容棠正好瞧见了落单的秦祯,作为这六年来新发展出的难得真心的朋友,容棠牵牵唇自然是知道他是何种心情。

  三步并作两步跟上了秦祯的脚步,他从后勾住了秦祯的颈项,哥俩好地把他拉到了一边。

  情况有那么一两分的尴尬,相比起聊天,秦祯更乐意一个人好好静静。

  “怎么了,看起来不是很开心?”

  “……”

  这要他如何回答,秦祯脸色微微僵了,才牵唇笑道,“恭喜。”

  恭喜你守得云开见月明,恭喜你等了十年抱得美人归,恭喜你从来没有放弃心头的那份追求。

  唇角边是些微苦涩的笑意,容棠看在眼里,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,这时候说什么都是错的。

  “你们躲在这里干什么呢?”娇俏的女声从身后响起,林漪提着婚纱裙,站在阳光下美好的像是误入凡间的天使。

  看见她就会不由自主地牵起唇角,容棠眯眼刚要去抱,就被她轻轻搡了胸膛,推向了接待来宾的方向,“叔伯家里来人了,小棠棠你不去招呼一下吗?”

  显然是要把他支走了。

  容棠有些不情不愿,但是被林漪瞪了一眼,只能摸摸鼻子走到了入口。

  现在就剩下林漪和秦祯两个人了。

  林漪走到长桌边上拿起了一杯酒,笑意盈盈地塞到了秦祯手中,“我们也有好长时间没说过话了,前段时间忙的焦头烂额的,都来不及找老朋友叙叙旧。”

  真的是用老朋友那样熟稔的语气,秦祯嘴里有点发涩。

  “祝你,幸福。”他轻轻说着,语气中透着真心实意的祝福。

  林漪晃着高脚杯没有做声,红酒在阳光照应下折射出了剔透的光芒,溶溶曳曳,宛若流光。

  就这么静静站了好一会儿,林漪终是叹了口气,放下酒杯,抬手帮他掸掸衣领,拉平了看不见的褶皱。

  她的动作细致温柔,亲密之中带着疏离,秦祯僵立当场。

  “小祯祯,这么多年了,你也是时候找个人过日子了,毕竟我们都长大了。”

  她的语气透着感慨,千言万语都好似凝聚成了这样的劝慰,终是和记忆中娇蛮任性的小女孩形成了鲜明的对比。

  谁都不会被时光停留。她是这样,他亦然。

  “嗯,我会。”除了这样回答,他想不出更多的话。

  气氛又陷入了尴尬,林漪还有想说的,却好像在此时此刻都已经没法开口了。

  她是他的青梅,却没法从青梅变成关系更深的人,反而越行越远。

  见她转身要走,秦祯终是匆匆放下酒杯,不可遏制的喊住了她的脚步,他跨步上前,从后轻轻揽抱住了美丽的新娘,紧紧拥在怀中,好似抱住了即将远走的月光。

  “你以前说过,你从不欠我什么,可是我想,你一直是欠我的。你欠我一个真心实意的拥抱,这是我应得的。”

  时光被拉扯回了穿着一条裤子长大的小时候。

  他保护她的那些年,喜欢她的那些年,算计她的那些年,那些幼稚的快乐与不快乐,那些沉淀的开心与不开心,都好像在这个拥抱里升腾出了永恒的味道。

  讨厌、喜欢,在此一刻不值一提。

  因为无论如何,林漪都抹不去秦祯陪伴她走来过来的青葱岁月。

  现实总归残忍,上一辈子错过,这一辈子也会错过。爱一个人用错了方式,就会变成两条平行线,无论再努力都没有用。

  须臾,秦祯放松了拥抱,疏离地退到了安全距离。

  他的笑容情真意切,伸手挑开了林漪耳畔的一缕发,眼中闪烁着动人的光芒,“谢谢你给予我的时光,我会好好珍藏。从今以后,我就是你的娘家人,只要容棠对你有一点点不好,随时告诉我,我一定帮你揍扁他。”

  噗嗤就笑出了声音,林漪咬着唇低头就笑了。

  优美幸福的音乐在这一刻响起,这是快要进行婚礼仪式的讯号,林漪应该回去换衣服了。

  “去吧。要幸福。”

  她提起裙摆,冲他笑笑,衷心道,“你也会幸福。我会看着的。”

  回答她的是温柔的浅笑,无声却隽永。

  秦祯还是那个秦祯,他眉如远山,身形颀长,插着口袋驻足看她的时候,好像凝聚了千万光影,清俊又高雅。

  林漪深深看了他一眼,他的形象和上辈子的那个秦祯重叠在了一起。

  远处传来喊她的声音,林漪晃了下神,提起裙摆刚要跑,却还是转头问出了本不应该在此刻问的问题,“秦祯,如果我因为你的关系,惨死于车祸,等你知道了,你的心情会是怎样?”

  “……”

  “就比如说,六年前,你的那个小白花来找我,最后我逼不得已要和你道歉,结果在去找你的途中出了车祸,你如果知道了,会是怎样”

  “……”

  秦祯眉头微蹙,可喊林漪的声音已经越来越近,他来不及思考,林漪就已经跑远了。

  如果知道了……会是怎样?

  如果只是因为可有可无的玩笑,而失去了喜欢的人……

  “也许会万念俱灰?然后遁入空门也说不定?呵呵。”自嘲地笑笑,秦祯端起高脚杯轻轻啜了口红酒,“小女孩儿啊,如果时间再重来,我一定不会这样放你走。”

  红酒入喉的瞬间,他的脑里电光火石闪过了一些不可捉摸的影响,再定神,只觉得林漪的问题无比的荒唐,却又真实的可怕,似曾相识。

  婚礼按部就班的进行着,可到了最后的环节,却有个神秘的惊喜。当一个巨大的红色邮筒被搬到新人面前的时候,人人都好奇着里面到底藏了什么。

  林漪瞅着邮筒神色讳莫如深,眸子里闪过一丝了然,却深深埋入了眼底。

  “宝贝儿,谢谢你的原谅与等待,也谢谢你接纳了腼腆不会说话的我。我知道我不会说,可是并不妨碍我想讲你听,所以……”

  轻轻开了邮筒的门,大波的书信霎时从门里争先恐后地涌出来,整整堆成了一摞小山,场面之壮观,足以令人叹为观止。

  “所以我把时间写成了信,每一句都是我想说的蜜语甜言。这是我欠你的十年,十年每一天的爱情。老婆,我爱你。”

  热烈的掌声在刹那间响起,林漪抱着捧花盯着他瞧,直把他看的局促不安才施施然地笑出了声音。

  她拖着裙摆弯身把邮筒里的信都捞了出来,终于在底层翻找到了一封已经泛黄且截然不同的信封。

  两指捻着信,林漪把它轻放到容棠面前,“这是我十年前的回答。我想你会想听……”

  容棠一怔,拿着那个朴素的信封袋,犹豫两秒才终于小心翼翼的拆开来。

  信纸很普通,随意的像是从本子上撕下来的那一种,可上头的字迹娟秀清晰,很容易让人联想到两人曾经当同桌的那段时光。

  “如果喜欢,就请大声告诉我。因为我也在这里,喜欢着傻傻的你。“

  “……”

  细碎的阳光伴着清新的风,容棠百感交集,好半天都没能找回自己的声音。

  “来吧,丢捧花了!我们把这个丢给秦祯,让他好好沾沾喜气好不好?”拉起了容棠就不让他在多想,林漪言笑晏晏,在人群中找准了秦祯的位置,哈哈笑着向他扔了过去。

  “小祯祯,你一定要接住啊,一定要对喜欢的人好好的,千万别再幼稚的像个小男孩,只会恶作剧和揪人家的小辫子!女孩子最讨厌这样的男生了!”

  话音刚落,捧花劈头盖脸就朝着秦祯丢了过去,直接把他砸了个懵逼,踉跄两步坐倒在了地上。

  围上来的人把阳光都遮住,他抱着捧花,听见自己的呢喃,他说,“好,我会的……”

  经历过了好友和青梅的婚礼,秦祯也是长舒了一口气,准备给自己放个大假。他在第二日坐上了前往佛罗伦萨的飞机,百无聊赖之下终于在飞机上睡了过去。

  他做了一个很长的梦,梦里面的林漪因为他的一句话而丧生车轮之下。他眼睁睁地看着她被汽车碾过,想要去救,却怎么也抓不到人。

  心□□织的疼痛叫他骤然抽紧了身子,想醒却怎么也醒不过来。

  后来的一切都如电影一般从他眼前飞速略过,他看见了惊慌失措的自己,他在医院里抱着她的尸体泣不成声,可是说了再多都唤不回她的苏醒。

  他看见他在她去后万念俱灰的结局,从此一切成空。

  他没有再和女孩子不清不楚,也没有随着父母的意思娶一个门当户对的妻子,他在家里供奉着她的牌位,日日夜夜在她的牌位前忏悔。

  就这么冷冷地看完了,秦祯皱着眉头,满心满脑只剩下了两个字:活该!

  最后被一阵重重的推搡给弄醒了,秦祯只觉得睡了一觉比不睡还要累得慌。

  不耐烦地推开了不停作乱的那双手,秦祯刚要发作,转头却僵了。

  “喂喂喂,小祯祯,你看看这个,是不是很萌啊?”嫩脸肉嘟嘟的小姑娘捧着杂志摊开在了他的面前,她指着上头的一只长毛猫,眨巴着会说话的大眼睛,萌萌地在等他的答案。

  记忆被拉回了很远很远的以前。

  秦祯恍然想起了这好像是他十岁生日前夕,父母带他和林漪出门旅游的事情。

  “小祯祯,你怎么不说话!你别看我,你看书啊,看书!”

  “……”秦祯木着脸拿过了杂志,下意识就指着猫咪旁边的大白狗,“可是我觉得它比较可爱……”

  话出口,小姑娘失落的唔了一声,抽回了杂志继续翻阅。

  小姑娘的表情太生动了,生动到他有些于心不忍,“不过比起它,我更喜欢你指的猫咪。”

  几乎在一个瞬间就开心了,小姑娘捧着杂志笑眯了眼,甜甜的模样娇气得不得了,“嘿嘿,我就说嘛!又安静又乖巧,我就知道你肯定会喜欢!”

  秦祯不置可否,点点头算是应了。

  这件小事没有谁会放在心上,直到旅游归来,秦祯收到了他十岁的生日礼物。

  一只长毛的纯白波斯猫。

  它看起来既漂亮又高贵,总爱踮着脚尖在窗台上跑,身姿优雅,性格却有点傲娇。不得不说,某些时候,和装腔作势的林漪倒是挺像的。

  “嘿嘿,小祯祯,你说给它取个什么名字好?你来给他取名吧!”

  “唔,那就叫雪球好了。”

  “为什么不叫白球球?我觉得白球球比较萌诶!”

  “因为白球球是一只狗,而她的老公叫雪福来。”

  “……谁家的狗啊,名字那么蠢。”

  “……”秦祯翻了个大白眼,拎着林漪去了小院里看狗。

  林漪蹲在狗窝外面看着两只软萌萌的小东西,心里喜欢的不得了,嘴上却不表,“还是猫咪可爱。他们俩……额,也就一般般吧。”

  完全把她的口是心非看在了眼里,秦祯失笑着揉了揉林漪的脑袋,“反正猫咪和狗我都喜欢,我会把它们都养的好好的。你一定要多来我家里看他们噢,我们拉钩。”

  装作勉为其难的样子同意了,林漪伸出小拇指,心里早就乐开了花,“唔,那我就答应你吧!”

  反正她家里不让她养!小祯祯养了也是一样的!软萌软萌的毛茸茸小动物最可爱了,谁都不要和她抢!嘻嘻!

  把林漪的小九九都看得一清二楚,秦祯牵唇笑笑,只是爱怜地又揉了揉她的脑袋。

  如果重来一次,我不会像容棠那样千依百顺,但是我会试着包容你,把你的喜欢和我的喜欢加在一起,交汇成更丰富的羁绊。

  我想,也许这样,你就会觉得我也不错吧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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